云南举行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暨“劳动者风采”宣传启动通报会

2018-07-11 21:42 出处: 人气: 

  4月20日,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暨“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启动新闻通报会在昆明举行。云南省总工会副主席潘红伟、尚建明出席通报会,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云南举行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暨“劳动者风采”宣传启动通报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总工会宣教部部长岳琼英:

各位领导、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召开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模评选暨“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启动新闻通气会。会议的议程有以下几项:一是请省总工会副主席潘红伟同志作2017年劳模暨先进工作者评选情况通报。二是请省总工会副主席尚建明同志作2017“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启动讲话;三是回答新闻记者提问。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首先请省总工会副主席潘红伟同志作2017年劳模暨先进工作者评选情况通报。

  云南省总工会副主席潘红伟:

同志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今天,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审核领导小组委托,我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分荣幸地向新闻界的朋友们通报今年省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情况,以及同会表彰的云南省第十三轮职工技能大赛基本情况。首先,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表彰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

  《中国工会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因此,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是由国务院领导,全国总工会具体负责评选表彰事宜,同时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每届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也是由省政府领导,省总工会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可以说,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对先进劳动者的表彰宣传活动,最早始于延安大生产运动。建国以后,从50年代初开始表彰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并持续至今,也就是国务院每5年表彰一次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5年首次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表彰,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视。云南省劳模评选表彰形成规模始于1951年,也就是省政府每3年表彰一次的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本届推荐表彰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通报:

  第一个方面: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开展情况

  推荐工作情况:

  主要分三个步骤开展工作:

  (一)准备部署阶段

  今年初,按照要求,省总工会(评选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商相关部门,草拟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名额分配意见,提出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于2月13日向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专题汇报。2月14日,专文报请省政府审定关于评选表彰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意见。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选表彰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意见》(云政办函〔2017〕26号)。

  (二)推荐上报阶段

  按照云政办函〔2017〕26号要求,省总工会召开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部署工作会议,对推荐评选工作作具体安排部署,并进一步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指导。会后,各相关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进行了调查摸底,与相关部门协商并筛选出意向性推荐人选,按要求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在同级党政研究同意后在本地区、本系统内进行公示。3月19日,各相关工会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上报省总工会初审。3月29日,根据初审意见,各相关工会将推荐人选资料正式上报。

  (三)评审把关阶段

  在整理汇总的基础上,省总工会党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向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专题汇报。4月10日,评选审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推荐人选名单。按照会议要求,省总工会对个别推荐人选进行核查,并经评审领导小组同意,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了调整。4月17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最终确定了推荐表彰对象。4月18日至22日,在《云南日报》进行省级公示。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重点抓好表彰大会筹备相关工作。

  下面介绍一下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特点:

  总体工作特点:

  一是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是省政府最高规格的奖励。为搞好推荐评选工作,省政府专门成立了以董华副省长为组长,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18个单位为组员的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推荐评审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也成立了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审工作机构,党政一把手做出安排,提出要求,狠抓落实。在正式上报期间,都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审定推荐人选,确保了推荐人选的质量。为了做好表彰大会筹备工作,成立了由省总工会、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领导任组长的大会筹备工作组。

  二是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办公室加强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推荐进展情况,解答推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尽快上报推荐人选材料。有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为按时完成推荐评选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各相关地区、部门严格按照办公室工作要求,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了推荐上报工作按时、按质推进。

  三是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此次推荐评选,采取了“两审三公示”的办法。“两审”是在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严格把关、推荐的基础上,由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步把关。在各单位正式上报有关材料后,由省评审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三公示”是指被推荐人选经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前,要经过本单位范围的公示,本省、区、市或本系统范围内的公示。经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而后进行省级公示。同时,推荐人选都坚持自下而上产生,经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对企业负责人,普遍征求了工商、税务、安监、环境保护、人口计生、人社等12个部门的意见。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计生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普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居民)大会的审议。

  此次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人选特点:

  (一)“新型工人”、“新型农民”这些新的群体有所体现。此次推荐,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中,我们把侧重点放在推荐专业技术精、工艺水平高、研发能力强、创新成果多的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上,体现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特点,这些人多数是企业的技术骨干,很多还是在近几年省级技能大赛获得状元的选手和在全国行业系统内的技能比赛中获得好成绩的选手,还有云南省“云岭工匠”获得者。农民中,把侧重点放在新型农民上,重点推荐有文化、会经营、影响大的新型农民,特别选拔出了在农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现代农民先进典型,体现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也有体现。

  (二)为云南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有所体现。此次推荐,我们把为云南经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作为重要推荐对象,推荐出了一批在生产研发、医学、教育、科研、生物制药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学者。其中,就有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李琦涵、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文建凡、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史力、省作家协会雷平阳、省京剧院朱福等。

  (三)在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得到体现。此次推荐,我们还着眼全省创新发展、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维稳等方面工作,做到了始终紧贴全省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大局。像扶贫攻坚、滇池治理、洱海保护等战线上的先进人物都有体现。

  (四)劳模推荐的普遍性、广泛性得到体现。此次推荐,有近65%的人员来自基层生产、工作和建设一线。同时,行业覆盖面较广,涉及了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等20多个行业,基本实现了各行各业先进典型涌现的目的。可以说,涉及的行业较上一届有所增加,整个推荐工作也充分体现出了普遍性、广泛性。

  以上是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基本情况。

  第二个方面:介绍一下此次受表彰的省第十三轮技能大赛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培养技术工人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强技能的热情,为一线职工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培养造就一支适应云南跨越式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2016-2017年,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十三轮暨第三届滇中城市经济圈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并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11个业务技能竞赛。其中,在本轮大赛中新晋的40名技术状元将参加即将召开的表彰大会,受到表彰。

  (一)大赛的基本情况

  本轮大赛主题为: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涉及全省重点产业、支柱行业的40个工种,覆盖全省16个州市。由昆明市总工会、省气象局、云南建投集团、昆明钢铁集团等24家单位具体承办。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产生了省级技术状元40人,技术能手298人,其中,女职工人103,占34.6%。大赛的成功举办为全省广大职工搭建了学技术、练本领、强素质,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平台和舞台,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练兵氛围,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大赛的主要特点

  一是内容更加丰富。坚持围绕推动云南省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选择比赛工种,最大的亮点就是竞赛工种兼顾通用性和独特性、广泛性和区域性。其中,滇中城市经济圈大赛已坚持了3年,竞赛工种由最初探索性地选取通用工种到现在网页制作和局域网管理工种的成功举办,可以说,大赛是一次体现时代特征、适应形势需要、符合职工需求的竞赛活动,对于激励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特别是滇中城市经济圈职工学练技能、练本领,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覆盖更加广泛。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各州市、各中央、省属企业,普遍开展了技能培训、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比赛选拔等活动,竞赛拓展覆盖到了机关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掀起了学技术、练技能,争做高技能人才的热潮。据统计,全省有36多万职工参加了各个层次的技能比赛活动,4500名代表参加各工种的决赛,人数和规模再次刷新历史最好水平。在省级大赛的带动和影响下,全省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评选等群众性技术协作、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形成了百万职工大练兵、大比武、大创新的热潮,为凝聚职工团结拼搏、务实进取的正能量,激发创新创造、创业创优的新潜能,提升围绕中心、建功立业的新本领、奋力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彰显了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三是组织更加规范。在总结历届大赛经验的基础上,大赛组委会认真设计内容,完善比赛规则,规范组织程序,科学安排赛事。特别是决赛阶段,承办和协办单位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还规定了各类人员的规则、守则和有关保密办法,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各级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参赛选手和代表队认真按照比赛规则要求,紧密配合,通力合作,营造了良好的竞赛环境。

  四是激励更加有效。对获各工种专业决赛1-10名的选手,将分别授予“云南省技术状元、技术能手”称号,晋升或破格晋升职业资格。技术状元符合条件的还将授予“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省已成功举办了十三轮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涉及工种405个,通过省级决赛,2598人取得了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2175人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1335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06人取得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是影响力更加广泛。通过职工技术技能大赛这个广大职工技术交流的“大舞台”、技能提升的“大平台”,全省各级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技能大赛,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了条件,让拥有绝招、绝技和绝活,高超技术、技能和技艺的一流技术工人脱颖而出,使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得到了传承和发扬,云南省涌现出一大批像耿家盛、熊鹰、费海涛、时鲁峰一样的“云岭工匠”。一大批职工通过技术技能大赛成长为劳动模范、工人明星、技术能手和企业骨干。

  大赛的影响力持续发酵,今年3月,全省第十四轮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已正式启动,竞赛工种拓展到水文勘测工、保险理赔、玉石雕刻工、抹灰工、管道煤气供应服务员、动车机械师等24个领域的50个工种,其中电子商务师和数控装调维修被列为云南省第四届滇中城市经济圈赛种。参赛对象进一步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专员技术人员、农民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整个活动仍将持续一年。

  第三个方面:关于宣传报道工作安排

  省总工会将举办三年一次的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和“弘扬劳模精神,脱贫攻坚奔小康”座谈会,邀请部分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参加。希望新闻媒体的朋友们,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以及大会筹备组关于做好大会宣传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宣传报道本次新闻发布会和表彰大会筹备情况。二是宣传报道各级党政及工会关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情况,欢送、欢迎劳模团的情况。三是宣传报道劳模代表团抵昆后活动及参会情况。四是在全省主流媒体上全文播发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及表彰大会召开消息。五是在表彰大会期间,通过个别采访、专访、侧记等形式,对表彰大会,及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职工技能大赛先进个人进行深度报道。六是结合“劳动者风采”宣传月活动对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通过开辟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进行报道宣传好、报道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各位新闻界的同志们、朋友们,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根本力量。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离不开全省人民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奋斗。我们诚邀大家参加这次盛会,用你们手中的镜头和笔触,记录大会盛况,报道先进人物,在全省掀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掀起学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热潮,掀起学技能、强素质、创佳绩的热潮,与我们共同在全社会营造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理念,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动员广大劳动者以实际行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岳琼英: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省总工会副主席尚建明同志作2017“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启动讲话;

  云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尚建明: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刚才,省总工会副主席潘红伟通报了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模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相关情况。下面,我就开展2O17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相关安排, 向大家做通报。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主题为“精益·创新·创造”,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全总十六届五次执委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引领,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开拓创新、安定和谐、求真务实的宣传基调,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大力营造劳动伟大、劳模光荣的氛围,激励和鼓舞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于全面推进云南“三大战略定位”的伟大实践,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2016年10月10日,陈豪书记在云南省总工会调研时指出,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振广大职工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切实做好工会宣传教育工作。今年4月,陈豪同志在听取2017年的劳模评选表彰相关情况汇报后, 再次明确要求加大劳动模范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劳模事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各新闻单位要以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为宣传契机,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时间节点, 持续开展好“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在宣传劳模、宣传云岭工匠、宣传技术状元、宣传工会工作等方面更好地进行系统策划,在报道好劳模表彰会、劳模座谈会和先进典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挖掘职工中蕴藏的正能量进行广泛宣传,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鼓劲、加油!

  二、“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广泛宣传工人阶级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广大职工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大力宣传劳动模范、云岭工匠、技术状元等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广大职工中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用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感召职工群众、引领社会风尚。

  (四)着力宣传云南省各级工会深入开展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开展城市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好成效和好经验,增强工会活动对职工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创新能力,更好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

  (五)深入挖掘和宣传职工中蕴藏着的时代精神。今年,省总工会将围绕云南省“五网”建设、滇中产业新区建设、滇中调水工程等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这些活动中将会涌现出更多接“地气”、感动人、具有工人阶级时代精神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各新闻媒体要积极跟进、认真策划、挖掘典型、深入采访、大力宣传。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将会尽力给予大家支持。

  三、时间安排

  2017年4月15日至7月15日。

  四、组织领导

  “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联合举办,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各新闻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充分运用报刊、影视、音像、网络和手机终端等传媒,全方位开展好“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创作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的优秀新闻作品和文化精品。全省工会系统要通过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会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文化宣传阵地,举办各种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活动,大力宣传云南省广大职工的劳动风采。

  (二)深入基层,发动群众。“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既是一次宣传群众的活动,更是一场发动群众的活动。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按照“走转改”的要求,工会干部要按照增“三性”去“四化”的安排,深入到基层单位,发现推荐、采访报道让职工可亲、可近、可学而且学得会的先进典型,发动广大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

  (三)总结评比,通报结果。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将根据各新闻单位参与“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发稿数量、稿件质量和宣传效果进行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联合发文通报。省级各新闻媒体要将“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3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总工会宣教部)。

  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工会宣传工作,结合新时期传播特点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各媒体的特色,不断创新报道方式,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策划执行,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整合全媒体资源,发挥中央厨房作用,运用现有技术,打造移动传播新亮点,进行形象、鲜活的线上线下报道,聚焦产业工人和广大农民工,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发动全省广大职工积极关注参与,提升“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扩大活动覆盖面及影响力。

  开展“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的其他安排,在由省宣传部和省总工会联发的云工发(2017) 20号文件上也都很明确。

  今天我还有一项任务, 就是对省总工会开通 “云岭职工”微信公平台、“云岭职工”手机App的消息进行发布。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网上工作的文件精神, 更好地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畅通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经过认真论证、筹备、开发和试运行,省总工会决定在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大会召开当天, 开通“云岭职工”微信和手机App。

  “云岭职工”微信和手机App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份是新闻板块,计划每周编发两期,内容为党和国家涉及职工的有关政策信息,主要功能是以教育引导为主。第二部份为工会资讯板块,链接省总工会门户网站、微信矩阵(如职工心理咨询、云工办等),链接各州市总工会及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网站、微信、微博等,并上传相关活动视频,主要功能是宣传全省工会工作。第三部份为惠服务板块,先开通线上申请入会、维权诉求、求职介绍、技能学习、阅读书报、生活服务项目,主要功能是服务职工群众。第四部份是微活动板块,内容有知识竞赛、劳动美照比赛等内容, 今年省总工会、省网信办按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网信办要求开展的“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的活动将主要在这个板块进行。

  在这里, 我诚邀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帮助省总工会推广好“云岭职工”微信和手机App, 让广大职工运用互联网技术, 通过手机终端及时反映自己的诉求, 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工会的方便快捷服务。在座的同志都是工会会员, 是与省总工会合作多年的老朋友,请大家一定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我相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 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有包括大家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2017年云南省工会工作, 特别是工会宣传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

  谢谢大家!

  岳琼英: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刚才省总工会副主席潘红伟同志作2017年劳模暨先进工作者评选情况通报,省总工会副主席尚建明作了2016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启动讲话,并回答新闻记者提问。我们有信心,在省总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之下,在省委宣传部的关心支持下,在与各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下,共同把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做得更好。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岳琼英:

  感谢尚建明副主席的精彩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给位记者朋友提问。

  工人日报记者:

  我注意到评选表彰都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两个名称,请问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什么区别?二者待遇一样吗?

  云南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张泽平:

  你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虽然是两个名称,但二者属于同一等级荣誉称号,其政治生活待遇是一致的。

  主要是授予的对象不同,“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民。“先进工作者”授予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他们的待遇问题,2015年省政府制订下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42号)有明确规定。

  云南日报记者:

  评选劳模最重要的就是要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我理解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请问劳模评选出来后,工会对于更好地发挥劳模作用有什么具体措施?

  张泽平:

  你好,《中国工会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一直以来,从全国总工会到我省各级工会组织都注重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就我省而言,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方面不断扩大劳模影响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模、爱护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一是提高劳模的政治待遇,把影响大、贡献大、事迹突出的劳模选入工会兼职领导,比如:全国劳动模范、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机械厂高级技师耿家盛同志就选为云南省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并在去年省第十次党代会上当选为省委委员,全国先进工作者、福贡县石月亮乡拉马底村乡村医生邓前堆先后当选为全国及云南省教卫科工会兼职副主席,更好地发挥了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中央、省委举办的烈士纪念日以及重大庆典、节日,都邀请全国、省(部)级劳模参加。在省级迎春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重要会议,均邀请省(部)级以上劳模出席并在会场前排就座。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时,都明确要有一定比例的省部级及以上劳模;三是借助每年五月省总工会开展的“劳动者风采”宣传月活动,选择部分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的劳模代表,在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有的单位还采取劳模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劳模宣传范围,更好地动员全社会向劳模学习;四是部分工会采取劳模事迹巡回演讲,建立劳模墙,编印劳模事迹光荣册等形式,加大劳模宣传力度。

  第二个方面激发劳模能力,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一是广泛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以及名师带徒等活动。这项工作主要是发挥有技术、有创新、有成果的劳模聚合辐射作用,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作室以劳模名字命名,由他们作为领衔人,带领本单位技术骨干,设立专门的研发创新场所,配套相关资金,对单位中技术难题进行攻关,进而推动单位创新发展。这项工作自2011年根据全国总工会工作安排开始。目前,全省已创建省级劳模创新工作69个。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州市、省级产业系统公司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二是有的单位还把技术过硬、业务较强的劳模纳入专家库,编进人才队伍序列。在技术攻关、科研开发等方面,给劳模交任务、压担子,发挥他们的技术带头作用。还有的设立劳模岗、劳模班组,开设劳模热线,进一步突出劳模示范引领作用。

  云南省电视台记者:

  我了解到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劳模都很关心、关注,请问劳模表彰后,他们都有什么待遇?

  张泽平:

  你好,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劳模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府于1997年分别制订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总工会关于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若干规定的通知》(云政发[1997]20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总工会关于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1997]203号)对劳模待遇进行了明确,后由于社会发展,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形势,2015年对两个规定进行了修改合并,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42号)。

  对于劳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待遇:一是享受政治生活医疗待遇。全省各级工会自筹经费,每2年组织全国、省(部)级劳模进行1次免费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云政发〔2015〕42号”文件还规定,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可持卡在省内三级医院优先挂号、就诊、缴费和住院。为将此项规定落到实处,省总工会联合省卫计委,下发具体通知(云卫医发〔2015〕27号),对全省三级医院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省总工会为全省省(部)级以上劳模统一办理了劳模服务卡,目前办卡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享受疗休养待遇。全省相关工会定期组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到省内外进行疗休养,2016年仅省总工会本级就组织113名全国劳模、160名省(部)级劳模到全国和省内疗休养基地进行休养。三是享受工资待遇。“云政发〔2015〕42号”明确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表彰的省级劳模,由省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近两届我省发放标准为5000元/人)。同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机关工作人员奖励晋升2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晋升2级薪级工资;获得省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机关工作人员奖励晋升1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晋升1级薪级工资;退休后保持荣誉的,全国先进工作者每月享受300元的荣誉津贴;省(部)级先进工作者每月享受200元的荣誉津贴,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国有企业职工获得全国或者省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奖励的基础上,所在企业参照规定执行,或者酌情给予一次性荣誉补助。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农民,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或者省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奖励的基础上,由所在州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一次性荣誉补助。四是享受其它待遇。“云政发〔2015〕42号”明确规定,对于失业的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保障其社会保险权利的实现;可以优先享受政府创业贷款补助、政府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优先享受工会组织的免费培训。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在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时,各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保障。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好有关奖励和待遇。

  云南省广播电台记者:

  我们了解到有的劳模评选后,出现生活困难的问题,请问面对这个群体,工会有什么帮扶措施?

  张泽平: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劳模帮扶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财政帮扶情况。一是全总近年来每年划拨云南省总工会中央财政困难劳模帮扶专项资金700多万元,用于当年春节前,发放全国劳模“三金”(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经过省总工会摸底调查、认真核实,年均补助帮扶 200人左右。以2016年为例,分配给我省全国劳模“三金”715万元,除年初每人2000元的春节慰问金外,符合补助条件的176人,最高两项补助67600元,最低20000元。二是省财政每年划拨省总工会省(部)级困难劳模帮扶专项资金800万元,于每年中秋、国庆前发放省(部)级困难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只限职工劳模)和“特殊困难帮扶金”,每年补助帮扶1200人左右,资金当年使用,化整为零。以2016年为例,共有1101名劳模符合补助条件,最高补助26000元,最低补助4100元。

  第二临时性帮扶补助。省总工会一直以来都十分关心、关爱省(部)级以上劳模的生活,每年都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特殊困难劳模的及时帮扶、补助。一是对“两金”发放前后出现疾病等特殊困难的省(部)级劳模进行临时帮扶;仅2016年帮扶慰问困难劳模4人,发放慰问金1.8万余元。二是对由于地震等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的省(部)级以上劳模给予房屋修缮等1—5万元不等的补助,近10人受益。三是近些年来每年拿出100万元左右,组织省(部)级劳模疗休养,并对特殊困难劳模进行交通费用、农民工劳模误工费用等补助。四是向社会筹集爱心献劳模款项,近几年来累计筹集资金近200万元,用于对困难劳模免费发放健康药品、保健器材等,深受广大劳模好评。近些年来,省总工会还专门以慰问信的形式,于每年春节前夕给全省近6000名省(部)级以上劳模送去党和政府的新春问候。

  岳琼英: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刚才省总工会副主席潘红伟同志作2017年劳模暨先进工作者评选情况通报,省总工会副主席尚建明作了2016年“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启动讲话,并回答新闻记者提问。我们有信心,在省总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之下,在省委宣传部的关心支持下,在与各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下,共同把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做得更好。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李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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