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校园暴力频发 广州去年以来查处案件70件
广州日报讯 (记者方晴 通讯员胡亮、韩丹茜)据广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号“广州检察”昨日发布,2015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中小学生遭受校园暴力伤害案件70件106人,罪名涉及故意伤害、强奸、抢劫、寻衅滋事等。部分案件的暴力程度令人触目惊心。在番禺区,一名未成年人被多名同龄人殴打成植物人……
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校园暴力”手段之残忍惹人侧目。市检察院统计,施暴者多持管制刀具、棍棒、钢管等凶器,对受害学生不分部位、不计后果地攻击,甚至有部分施暴者采用扇耳光、烟头烫、拍裸照等带侮辱性质的恶劣手段殴打、侮辱受害学生。
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强故意伤害一案,其纠集多名未成年同案人与被害人梁某进等斗殴,期间,李某强持钢管对被害人梁某进头部进行敲击,致其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术后成植物人。在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女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强奸一案中,邹某某因与一女未成年人发生普通纠纷,为了报复,邹某某纠合网络上认识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史某,对该未成年女被害人下迷药强奸(未遂)、拍裸照。
部分施暴者在施暴之余,故意拍下被害人遭受暴力、侮辱的视频、照片,上传到微博、论坛、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通过网络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除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常见犯罪之外,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案件也屡屡发生。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强奸一案,犯罪嫌疑人在某中学附近利用微信加了该校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唐某某的微信,进而到唐某某家中对其实施强奸。部分学校教职工以帮学生检查作业、温习功课、谈心等为借口,对女学生实施强制猥亵或强奸。
遭遇校园暴力的学生(资料图)。广州日报记者乔军伟 摄
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分析“校园暴力”案成因时表示,部分家长过于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了给予孩子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对孩子的心理变化缺乏观察、分析和有效沟通。一旦孩子出现异常的行为表现,则使用简单粗暴的家教方法,甚至歧视、冷漠孩子,使家教效果减弱乃至逆反。同时,部分单亲家庭或留守家庭要慎防家教“真空”或失控,让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市检察机关建议,教育、公安、检察等单位应经常性组织学生、老师和家长,通过参观监狱和看守所、观看警示片、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引导家长检讨、解决家庭教育问题,履行好监护责任,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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