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三治合一”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在全县推行“导德齐礼”工程,用道德引导、用制度规范群众行为,源头预防社会矛盾;搭建诉调对接平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近年来,方正县以深化社会治理“强基工程”为载体,坚持德治为基、法治为要、自治为本,“三治合一”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2014年至今,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83件;2016年以来,进京非法访为零。
实施“导德齐礼”工程
提升社会治理“软实力”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近年来,方正县把“导德齐礼”工程作为深化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以解决社会生活中突出的道德问题为切入点,在全县营造“感恩、向善、小我、大爱”的道德氛围,有力推动了源头维稳。
方正县以“五德十礼”(即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及个人礼仪、校园礼仪、办公礼仪、涉外礼仪、电话礼仪、餐桌礼仪、交通礼仪、家庭礼仪、公共场合礼仪、会场礼仪)为内容,通过在县电视台开办《道德观察》《文明方正、感动你我》等专栏,宣传普及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通过开设方正文明网和美德方正微信平台,向社会征集、传播凡人善举;通过编写《方正道德歌》等文化作品,在全县传唱,使倡导的道德理念和价值追求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
方正县还通过在机关开展“讲理想、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在窗口单位开展“微笑服务、让您满意”等行动,提高服务质量;在学校开展“传承美德、感恩行孝、善小我为”等行动,引导学生感恩父母、老师和社会;在商家企业开展“守法诚信、爱心奉献”行动,促进依法经营;在农村开展“文明生态示范村”系列创评行动,引导村民改变不良习惯;在社会开展“勤劳节俭、遵德守礼、孝老敬老”等活动,提升群众良好的道德修养,使公民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如今,方正县67个行政村均建设了“德礼之家”,老军人王世恩、交通民警王晓军、普通家庭妇女孙玉芝被评为“感动哈尔滨人物”,教师魏立新入选中国好人,村医张忠臣等18人入选龙江好人,电工徐乙春等8人入选“哈尔滨市道德模范”……全县已形成争当好人、做好事的热潮。
发挥“法治”核心作用
提升社会治理“硬实力”
近年来,方正县通过实施削减行政许可项目、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创新建立调委会等依法行政、规范公正司法的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加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根本保障。
方正县把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工作准则,先后制定了《方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方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八项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管人,率先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累计削减行政许可项目79项,削减率达23.3%。
方正县检察院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建立案管中心,实现统一受案、统一分案、网上办理,使全口径案件无一体外循环;县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进一步完善统一收费、送达、材料转递的“一站式”服务模式,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37件,结案率99.67%,结案率连续两年位列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名。
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方正县创新成立了7个调委会,即医疗纠纷、消费纠纷、安全生产纠纷、教育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等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每个调委会由5名-9名人民调解员组成,同时设立专门调解室。据统计,7个调委会已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1件,化解率达95.3%。
发挥“自治”基础作用
提升社会治理“内生力”
为增强居民对社区(村)归属感,方正县从改进社会治理结构入手,通过搭建联调联动平台、推动农村合作社建设等举措,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式,推进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近年来,方正县通过深入推进“德礼之家”建设,在社区(村)设立综合管理员、科技指导员、文体指导员、文明指导员、时政宣讲员、社会调解员、舆情信息员等“七大员”,规范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在社区、村分别成立民主协商委员会和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定期召开议事会议,形成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有效运转的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村)”,就地排查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835件。
通过在8个乡(镇)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方正县搭建了联调联动平台,全面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社保、民政、土地等部门职能,统一设立服务窗口,承接社区(村)反映的信访维稳问题,完善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工作链条,截至目前,通过该联调联动平台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813件。
为解决农村劳动力短缺的困境,方正县还大力引导群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和作业规模化程度,稳定了农民生产生活,降低了社会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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