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自媒体平台推广赌博APP的底线何在

2017-08-08 20:10 出处: 人气: 

  在涉赌App泛滥的同时,其推广源头同样值得关注。多位玩家表示,他们均在UC头条、今日头条、手机百度等客户端浏览新闻时,看到涉赌App推广广告,继而下载。(7月10日《新京报》)

  不管是之前发生的搜索引擎百度深夜推广赌博网站,还是这次曝光的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推广涉赌APP,也不论是不是第三方代理公司所为。毫无疑问,这背后都是经济利益在作祟,自媒体平台可以从中获得不菲的报酬或者说是广告费。但是,自媒体平台推广涉赌APP的做法,显然已经践踏了企业应当遵守的起码的社会底线,触犯了国法,背离了社会道德,让人不齿,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第三方代理公司所为就能撇清责任。

  只要是在自媒体平台上打广告,那么自媒体平台就对广告内容负有审核、监管责任,不能说是自媒体平台只收广告费,不需要对广告内容负责任。换言之,自媒体平台推广涉赌APP,即便是第三方代理公司所为,也意味着自媒体平台没有尽到应尽的审核责任,必须为推广涉赌APP行为负责任。

  再者,从法律角度说,不管是线下赌博,还是互联网赌博,包括涉赌APP、赌博网站,在我国都属于非法的,重则可能涉嫌犯罪。自媒体平台推广涉赌APP以及推广涉黄APP,实质上就是公开为涉赌APP打广告,这同样属于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另一方面,对于自媒体平台推广涉赌APP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显然不能只是整改了之,必须依法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让其吸取教训,也为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出应有的警示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其中第三款明确规定了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属于提供服务或者帮助,投放广告数量达到前款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而根据《刑法》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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