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论文]论自媒体时代下的新闻伦理观

2016-05-13 14:13 出处: 人气: 

第1章 基本概念综述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推动的带动了自媒体的产生与发展,自媒体的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出现新闻伦理沦丧的问题,这便是本文主要研究的核心问题。本章主要目的是阐述全文所涉及到的几个基本概念,即自媒体,自媒体时代的特征,新闻伦理的科学定义。

1.1何谓自媒体

自媒体英文名称为 we media,顾名思义就是个人媒体,是我们的自己的媒体[1]。是普通大众在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产生的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

综合起来通俗的解释它就是,普通大众利用安装有具有自媒体性质的软件(例如,微博,微信等)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进行信息的生产,积累,共享,传播,等活动,发挥媒体效用的行为。

自媒体狭义上是指的是每一个具备自媒体能力的人,是一个广泛的庞大的也是复杂的。这便是自媒体。

1.2自媒体时代的基本特征

自媒体时代,指的是以自媒体为主的媒介时代,以个人传播为主的媒介时代。人人都是媒体人人都是记者都是发言人都是信息的制造者。这样的媒介构成基础的变动让自媒体时代呈现出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征,明显的提高了新闻的自由度,使媒介生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而自媒体时代的两大基本特征便是交互性,自主性,便携性。

1.2.1交互性

自媒体时代是一个极具交互性的时代,媒体摒弃了之前单一的传达者的角色,媒介和受众更具有交流性,传播信息不在是主导,更多的是传播之后的交流和互动。可以说媒介和受众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了。或者说,现在,在自媒体时代,媒介是受众,受众也是媒介,信息不在是单纯的传播,传播,再传播,而是变成了,传播,反馈,回复,丰富,再传播。自媒体时代是交互的时代,不再单纯的传播,互动占据了主导。

1.2.2 自主性

自媒体时代更是一个自主的时代。自媒体时代的自主体现在很多方面,自主选择,自主接受,自主传播。

首先是自主选择,人们不再是单纯的媒介受众被动的接受着来自这个那个传统媒体的信息,自媒体时代下的人们可以自主的选择,信息的类型,信息的来源,加收信息的方式,这样的进步在传统媒体的时代是不可想像的。

其次是自主接受,人们不再被动的接受人们可以选择是接受还是不接受来自各种各样媒体的不同信息,新时代的人们更具有主动权。自媒体时代下的人们不再是沉默的羔羊,有了科技的臂膀他们变得愈发强大愈发独立。

最后自媒体时代下的人们具有自主传播的特征。自主不仅体现在接受,受众更具备了媒介全部功能能,自媒体时代下他们是受众更是媒体是信息的有力的传播者。受众接受到感兴趣或者自己相关的信息可以利用手中的媒介终端传播出去,受众发生或者创造了某个信息也可以传播出去。受众可以自主选择传或者不传,也可以自主选择传什么或者不传什么。这便是自主,真正的自主。

1.2.3灵活性

除了交互性和自主性之外,自媒体的灵活性或者说是便携性也自媒体时代的基本特征之一。在自媒体时代,由于科技的发展自媒体终端多种多样且小型化趋势明显,从越来越小的方便携带的个人电脑,到后来居上的平板电脑再到智能手机,随着科技的发展,自媒体终端也在越来越小,越来越灵活越来越方便携带。人们也越来越喜欢在移动中,抓紧生活中的任何间隙做一个“自媒体人”。

媒体不再受到播出时间,采编过程的,复杂后期等这样那样的技术局限,在自媒体时代,在公交车上,地铁上,在大街小巷,甚至山岗上,丛林间,只要有人,有终端,媒体就在那里。无处不在的自媒体让自媒体平台上的信息成为世界上最新鲜,最迅速的媒介平台。这便是自媒体的灵活性。

1.3新闻伦理的科学定义

引用王军所著的《传媒法规与伦理》一书中对于新闻传媒伦理的定义,新闻伦理是系统研究“道德善”的大众传媒“应当如何”履行其职责,大众传媒是否符合它的“应当”以及媒介从业人员在其媒介行为中对“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的认识与抉择等问题的学科[2]。这段话些许有些晦涩难懂,但句句都是真谛。简短易懂的说,新闻伦理就是一个媒体人在报道新闻时应当恪守的“伦理纲常”。

新闻伦理是媒体人新闻人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3.1生命至上原则

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3]。一个人之所以被称之为独立的个体便是因为其有生命,生命是珍贵的生命的伦理无可厚非的成为新闻伦理的前提。新闻报道要遵循生命至上原则。新闻的报道必须以生命至上为第一要义,必须尊重生命,生命的价值远远高于任何一个新闻报道的价值,新闻工作者不能因为新闻报道而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更不能因为新闻报道伤害到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这就是生命至上原则的要义。

简单的举一个例子,著名的厦门“水坑摔人”照片事件,这本是一个普通的报道,因为当天雨水很大,冲走了本应盖好的井盖,致使骑车经过过的路人跌落水坑受伤。简单常见的内容,之所以引发讨论的原因是报道所配的照片是路人跌落水坑的瞬间抢拍照,很明显后来经过调查也是事实的就是,记者本来就知道此位置有水坑且极易引发事故,便提前架设好相关设备在此“守株待兔”,等待路人跌落拍摄照片赚取读者眼球。这就是典型的新闻记者为了一己私利忽视生命的例子也是典型的伦理缺失。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理理应是及时放置警示标志提醒路人,并联系有关部门排除隐患,在进行新闻报道,这才是一个新闻人应尽的责任。这样才是珍视生命的表现。

1.3.2新闻真实原则

一个报道之所以能被称之为新闻,首先因为它是真实的是真实发生过的,就像三国志和三国演义一样,真实与否便是小说与历史的差距,真实便是辨别新闻的标准。当然也是新闻应该恪守的伦理原则。新闻报道必须是真实。

从2010年的放假标准造假报道,再到2012年十大假新闻之一的纸包子事件,假新闻不仅是新闻人的道德失范,更是一种严重的社会危害。纸包子事件的报道加上各个地方媒体的“添油加醋”,让众多“包子从业者”生意惨淡,虚假的放假安排让广大民众不禁空欢喜一场。新闻必须是真实的才是新闻,新闻伦理必须遵循新闻真实。

1.3.3 最小伤害原则

最小伤害原则指的是在采访中要注重保护和减少由于采访而产生的不必要的伤害[4]。所指向的目标对象主要是被采访者,新闻媒体人记者在采访时应该注重对采访对象的保护,这样的保护来自隐私方面,和人身安全方面。最小伤害原则是对生命至高无上原则的延伸,强调对人身心健康基本权利的保护。简单明了的说就是,记者对待公众要公正,尊重,甚至给予同情,同情因报道可能受到伤害的人,保护采访对象隐私等。

记者在新闻过程中避免的会对相关人士进行采访,采访首先不能让采访对象造成伤害,因此要在有必要时保护采访对象的身份图像等隐私以达到最小伤害原则。尽可能的减少因为新闻报道给相关的人和组织带来的危害,这是新闻人应该遵循的新闻伦理。

1.3.4善良原则

善良原则指的是新闻报道的出发点是出于崇高的目的和善良的愿望而对相关公众人物及现象进行监督,其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其进行改良,有利于进步,有利于社会发展改善陋习的。并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为了曝光而曝光的,新闻报道的出发现点是善意的,不是恶的令人厌恶的。

事实上我们生活中见到的所有隐性采访其实都是有些许违背善意原则的,采访与报道的目的是为了监督改正,并不是为了让曝光对象受到严厉的处罚引起社会恐慌等,这样的报道是非善的也是违背新闻伦理的。新闻报道的出发点应该是善的这才是我们应该遵循的新闻伦理。

1.3.5 良知原则

良知,就是良心,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道德品质,新闻报道更要遵循这一原则。新闻人所面临的良知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采访中的良知,采访中必须真实客观,敢于说真话,揭露新闻事实的真想这样才是具有良知的采访。二是新闻报道时要有良知,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不报道暴力血腥色情内容等。记者笔下人命关天,记者必须要有良知,良知事关重大。

良知的缺失,会导致记者报道的不实,记者受贿等现象便是良知缺乏的体现。新闻伦理必须注重良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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