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自媒体”时代 你该如何保护隐私?

2018-07-18 08:06 出处: 人气: 

Q1:你曾出现在别人发布的网络信息中吗?是(100%)

Q2:你认为对方发布有你的网络信息,应该经过你的同意吗?

应该告知(76%仅有17%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对方曾事先告知自己)

Q3:你有事先不知情,却意外出现在别人发布的网络信息中的经历吗?有(58%)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让人人都是“发言人”、个个都有“麦克风”,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不过,如果错用了这个平台,互联网就有可能成为“痰盂”、“垃圾桶”,甚至极端情绪盛行的“犯罪摇篮”。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所享有的自由不可能完全没有边界。网络空间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

在推进网络法治化治理时,要实现有法可依、执法严格、立足人人守法。网络空间作为现实社会的拓展和延伸,现实社会的矛盾和纠纷也会在这个空间有所体现。目前,相关部门已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为网络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法律制定后,执法就是网络法治化治理的关键。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必然要求依法惩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只有所有人共同努力,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自律精神,才能建设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

浙江婺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华晚报新闻追问观察员 张晖

上周,温州发生一起惨案,林女士在火锅店就餐时,认为服务员朱某工作不到位,用手机通过微博向该店投诉。被店内负责人批评后,心有怨气的朱某竟拿着开水直接从林女士头上浇下,并对其拳打脚踢,造成林女士全身42%面积严重烫伤,朱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

细看此事,林女士通过微博投诉成为朱某发怒的导火索。无疑,林女士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抛开此事,也值得我们反思,在这个全民“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随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但随手通过网络发布的内容,可能一下子就从私密信息转变成公共信息。也就是说,一不小心,你会成为别人网络发布信息中的“风景”。你,准备好了吗?

你“上网”了吗?

超五成网友曾意外成为“风景”

朋友聚会、娱乐消遣、出门旅游……如今,每当到了开心时刻,不少市民都会拿出手机,用照片留下纪念,并通过各个社交网站对外发布,与网友们分享快乐。此时,有一部分人也许会发现———他发布的照片里怎么还有我?就此,记者做了一个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200名本报读者,年龄在16岁至58岁之间。

“你曾出现在别人发布的网络信息中吗?”对于该问题,所有被调查对象均选择“是”,也就是说,网络发布信息已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你有事先不知情,却意外出现在别人发布的网络信息中的经历吗?”对此,有5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曾有过”;“你认为对方发布有你的网络信息,应该经过你的同意吗?”对于该问题,有76%的被调查对象觉得,对方事先应该告知。不过,从调查问卷情况看,仅有17%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对方曾事先告知自己。

家住市区江南的郑女士平时喜欢户外运动,经常参加爬山活动。“年轻人在一起玩的时候,总是会比较疯狂的。”郑女士说,有一次,在组团活动时,她和一名男士拍了“亲密照”。没想到,对方竟然没有经过她的同意,私自就传到了网上。结果,郑女士母亲的同事恰巧看见了。一下子,母亲的同事们纷纷来关心她的“终身大事”。郑女士母亲知道真相后,狠狠地将她教育了一顿,让她不要再参加类似的活动。

无独有偶。黄先生有一次参加同学聚会,酒过三巡后,多年没见的同学们玩起了游戏,其中不乏一些“玩笑话”。没想到,有同学竟然将其录下,传到了微信朋友圈,还注明“黄某,你今天终于说实话了吧?”结果,黄先生的妻子恰好看见,当即打电话让黄先生赶紧回去说清楚,夫妻闹得不愉快。

网络只是换了平台

对当事人造成影响,可能涉嫌侵权

现实中,能够通过网络发布关于你的信息,往往也都是亲朋好友。有时候,抹不开面子,也就不会过于计较。不过,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有可能涉嫌侵权。记者就此向婺城区人民法院、金东区人民法院咨询了解。据介绍,《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目前,涉及个人网络维权的案例,市区很少。不过,网络侵权与现实的侵权行为,只不过换了一个平台而已,本质还是一样的,“最终裁定还是根据各类侵权行为构成的要素,尤其是否对当事人造成影响”。

具体针对个人的网络侵权,主要有:一是针对个人的网络谣言,也就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近年来,随着网络论坛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越来越多。网络谣言传播迅速,但要辟谣十分困难,很容易对社会或个人造成很大的伤害。二是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在网络上,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其照片用作商业用途,并收取回报的,就有可能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再比如说,人肉搜索。去年10月9日,最高法院专门发了一个关于人肉搜索的司法解释,明确约束利用网络公开他人隐私信息,其中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人肉搜索”曝光。大V转侵权信息或将担责,“水军”发帖要负连带责任,发帖者侵权网站“连坐”。此外,利用自媒体二次转载网络信息,添加或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的行为被认定违法。

据介绍,一旦构成侵权,除了发布者以外,相关网络平台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也要承担责任。根据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江湖

你该如何保护隐私?

市区某网络安全公司工程师黄浩表示,保护自己的隐私,仅仅靠道德的约束是不够的。我们能做到的,只能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他总结了一些常用的保护自己个人隐私的技巧,供大家参考。

一、不要在网站提交个人信息。隐私通常是自己无意中泄露出去的,不要轻易在网站上提交自己的信息。

二、发布文章,三思而后行。在网络上发帖子,写博客,不要因为你的博客访问人数少不会有人注意就写一些自己的隐私信息,一篇文章一旦发布出去,就无法收回来了,文章会被存档、转载、甚至散布到很多你永远都不知道的网站上,而搜索引擎的触角会找到互联网上的任何一个角落,

三、使用安全的密码。如果一定要在网络上保存自己的信息,那么一定要使用一个安全的密码进行保护,所谓安全的密码,通常情况下是长度多于6位,有字母和数字的不容易被人猜到的密码。

四、个人电脑的安全。自己使用的电脑,要有足够的安全设置,打上最新的操作系统补丁,启用防火墙,安装杀毒软件,不要访问任何钓鱼网站等等,确保个人电脑不被黑客入侵。如果发现有被入侵的异常情况,应该在第一时间内断开网线,然后再进行检测和修复。

五、查询自己的个人隐私是否已经外泄,也有一些技巧。定期使用百度和Google搜索自己的真实姓名,重点查看前三页的内容,看看是否有和自己相关的隐私信息;定期使用百度和Google搜索姓名+个人信息(如个人工作单位、学校、住址、电话号码等)。通过这种组合查询,能较为准确地知道自己信息外泄的情况。

六、在网络发布关于别人的信息时,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同时,也尽量向亲朋好友说明,发布关于自己信息时,要提前告知。

本报记者 潘逸 实习生 郭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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