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内蒙古自媒体联盟开始报名啦
内蒙古自媒体联盟组建邀请函
自治区各微信、微博、APP、头条号等网络公众账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的讲话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部署,内蒙古日报社牵头成立内蒙古自媒体联盟。在此,号召全区各企业、个人和团体注册的蒙汉文网络公众账号、APP积极参与,共享共建,共同建立一个清朗的新媒体网络空间。
内蒙古自媒体联盟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指导,内蒙古日报社组建,全区各网络公众账号自愿参加。凡承诺遵守《内蒙古自媒体联盟公约》(附后)申请并通过考察加入内蒙古自媒体联盟的成员,均享有联盟成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联盟对加入成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方式:登录内蒙古新闻网()或关注“内蒙古”客户端,进入内蒙古自媒体联盟报名通道,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499020704@qq.com或21052170@qq.com。
联系人:牟 野 电话:13947182311
贾桂梨 电话:13500614928
特别说明:凡申请加入自媒体联盟的即默认遵守《内蒙古自媒体联盟公约》。
内蒙古日报社
2018年12月24日
点击下载内蒙古自媒体联盟报名表
内蒙古自媒体联盟公约
一. 联盟内成员要有强烈的底线意识,响应并遵守中国互联网大会倡议的网络空间“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自觉接受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互联网舆论秩序。
二. 联盟内成员要恪守自媒体职业道德,尊重原创,尊重版权,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不传播任何未经核实的信息或谣言。杜绝虚假内容、侵权内容和虚假广告,净化手机屏幕。
三. 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不进行色情、暴利等内容的非法信息制作和传播。
四. 倡议所有自媒体人和自媒体联盟和谐相处、相互监督、互助共进,共同推进自媒体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发展。
五. 本公约自即日起施行,请互联网业界同仁予以监督。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和自觉接受网民的监督和建议,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的,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