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患病裸男自媒体良知呢

2016-08-18 22:01 出处: 人气: 

近日,一名全身赤裸的男子出现在珠海梅华路有轨车路基的视频和图片在朋友圈热传,不少自媒体还对照片二次加工进行恶搞,称该男子为“珠海赤身哥”。也有一些微信公众号以“梅华路上有壮男裸奔,身材极好,三点毕露,有图无真相!”、“梅华路惊现裸男,你是要证明暖冬吗?”为题目二次传播。经警方调查,该男卢某系精神病患者。目前,已送医治疗。珠海市公安局日前微信公号发文《他真的有病,你呢?》斥责网络恶搞行为。不少网友表示“点赞”,“传播需要关怀,更需要像你这样的公正和温暖”。(12月2日《北京青年报》)

事件回放

●批评

不仅缺德而且违法

珠海警方这一问,言简意赅,一针见血。对精神失常者,但凡有正常心智的人都会施予同情,乃至伸出援手,然而有人竟会趁火打劫,拍裸照且恶搞,这样的行径,能不令人愤慨?男子之所以在闹市街头赤身裸体,自然是因为精神失常了,而那些拍照恶搞者,虽然个个神志清醒,但为了那一点低级的趣味,却把道德的外衣撕了个一丝不挂。这个裸身男子是有病在身,而那些恶搞者却是有病在心,且病得不轻。

精神病男子街头露体,自然是突发事件,但围观恶搞者的丑态却又在偶然中折射着必然。尽管在正常情况下,那些恶搞者个个都道貌岸然,但既然方寸之间有“兽性”的“基因”存在,那么即使平时纹丝不露,但一旦遇到“时机”,必会发作,从衣冠楚楚而变成丑态毕露,这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

珠海此事,其警示意义远超一地。今天手机在手,微博开通,谁都可以成为“媒体”。然而“媒体”姓了“自”,却不能“玩火自焚”。有些人看到一些事情,拿起手机就拍,没弄清来龙去脉,就想当然地配上文字说明发到网上,俨然“有图有真相”,其实却是胡说。这样的“自媒体”,必定会变“自霉体”。譬如拍照恶搞裸身精神病人,不仅缺德更涉嫌违法,法律找上门也是迟早之事。         奚旭初

●建议

冷漠需良方医救

感谢互联网和种种高科技手段,使人人都成了“自媒体”。随手拍,随时上传,随时跟帖点评,包括随时围观,正改变着公众的社会生活,甚至改变着咱们的政治生态。公车私用无处躲藏,公款吃喝有所收敛,一些贪官露出狐狸尾巴。生活中的“活雷锋”被及时传播,引来追捧者无数,社会正能量被激活;“坏人变老”的“扶不起”不时“见光死”,无良行为受到一致谴责,风气为之肃然。

但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堪称当下自媒体的真实生态。因为自媒体尚缺乏自律和他律的约束惩戒,更因了好奇、自私及冷漠,导致自媒体成为假新闻的传播场所,如前不久的女子因救人被狗咬伤事件;一些随手拍和上传,侵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如地铁母子哺乳被批暴露“性器官”。“路遇他人不正常的举动,大部分人第一反应不是去帮助他或者报警处理,而是拍摄上传取乐,尤其还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肆无忌惮传播,无疑只是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自媒体作为一种公共传播媒介,其实应当具有和纸媒一样的要求。其一,恪守真实原则,力求做到所报所传的是真实与真相,杜绝子虚乌无,以讹传讹。为此,就当存实事求是之心,无哗众取宠之意,同时具有深入查证去伪存真的功力。 

其二,当追求公平正义,尊重每一个公民的平等权利。事实上,即便精神病患者,一样享有人格不受污损、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对其照片二次加工恶搞,嬉笑怒骂,直接侵害了其人身权和名誉权。在地铁里哺乳的母亲称,网络事件已对其生活造成困扰,已与律师取得联系,将以涉嫌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为由,起诉新浪、拍照者和“北京往事网站”,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其三,当持守人本关怀,彰显悲悯情怀和道德维度。面对有病的裸男,最需要的是第一时间给他披上件衣服以遮体避寒,或劝至安全场所,至少当报告警方,为其提供庇护。然而,一些人却把猎奇、取乐放在首位,缺乏基本的怜恤之心,以至于冰冷漠然。

当然,自媒体病得不轻,不只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既需要人治,更需要法治。比如,将恶搞者送上法庭,尝一尝苦果。

刘效仁

●呼吁

多一些类似追问

针对现实中越来越常见的冷漠围观现象,需要多一些“他真的有病,你呢”之问,不但需要振聋发聩的“他问”,而且需要热衷于自媒体盲目传播、跟风起哄甚而恣意恶搞者的扪心自问。

人人都是麦克风,个个都有话语权,网络传播媒介的高度发达无疑是一柄双刃剑,应用得当可以给我们提供信息共享、舆论监督等极大便利,给社会文明进程注入源源不断的正能量,反之,则可能打开病毒扩散的潘多拉魔盒,让人们在自媒体的流行时尚中不知不觉地受到负能量的不良感染。

不管事件真伪,不顾对事件当事人会不会造成伤害,不考虑对社会可能产生怎样的影响,而一味地由着自己的性子,追逐噱头、热衷猎奇、任性恶搞,或围观他人的痛苦取乐,或消费别人的隐私狂欢,或混迹公共事件发泄,等等,借此寻求传播刺激和围观快感,作为一种“自媒体现象”显然是个不争的事实,不仅矮化了个人的道德、操守,而且损害了自媒体的传播生态。

就拿“电车裸男”来说,面对一个精神病人的失控表现,作为一个正常人,只管好奇看热闹,而不想着帮一把,更通过恶搞显示自己的“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做人的原则、底线去哪儿了?即便是极个别街头裸露炒作者,实际上也是病态的表现,我们为什么不能理性抵制,相反糊里糊涂地充当帮凶?

“他真的有病,你呢?”一语道破了某些自媒体的跟风病、狂躁病、冷漠病甚至缺德病,既需要宏观层面对自媒体舆论环境卫生进行净化,也需要自媒体人之间及时友情提醒阻断病菌传播,更离不开每个自媒体参与者的自我反省和自觉矫治。

范子军

●评判

娱乐不能失去人性

正值冬季,在城市里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忽然出现一个男子,全身赤裸裸一丝不挂,在那优哉游哉地逛街。这对于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来说,可就是“乐子大了”。如果说行人第一眼看到,“不明真相”,会有一种娱乐的心态也情有可原。但随之珠海警方已经向公众证实这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却还有一些自媒体进行二次传播,特别是带有恶意性质的进行“二次创作”后再传播,这就不是“不明真相”的娱乐行为了,而是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恶俗炒作,是道德的堕落,甚至是人性的泯灭。

现在的社会有一种“娱乐至死”的现象。实际上这种“娱乐至死”并没有原罪。生活压力大,工作节奏快,很多人平常难得找到一个“乐子”,一旦遇到了让人开心的事情,使劲快乐一下,甚至狂欢一回,不仅无可厚非,更是有利于身心健康及生活和工作的。但是,娱乐“至死”,不能忘记了道德,更不能忘记了人性。如果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特别是一个病人的病痛之上,这样的娱乐不仅是不道德,更失去了基本的人性。

一个精神病人在病情发作时,一丝不挂,对病人来说这已经是尊严丧尽,颜面尽失的悲剧了。在这个时候,只要有一点爱心和良知,就应该尽快为病人找来遮体的衣物,让病人保住哪怕一点点体面。珠海市公安局悲愤的斥责:他真的有病,你呢?这是问那些无良的自媒体,更是问我们社会的每一个人。如果精神病人发病也能成为我们的“娱乐节目”,那么这些人又和那位赤身裸体逛街的精神病人,有何区别?

朱少华

●三言两语

公安回复得很给力! ——孙建伟

你的所有的骄傲,都不应该建立在侮辱别人的基础上。和那些只会骂地域的人,有什么区别?

——申海

腾讯应该整理一下那些恶心的营销号了!

——刘晓光

言论自由也要有限度。——裘阳

很喜欢公安局的这种语气,有的时候就要高冷的吐槽,不要总是很官方,大多人都习惯性地排斥。

——高峰

我觉得恶搞没啥问题啊,但是要打马赛克吧……还有不能用一些歧视性和侮辱性的语言。而且即使是正常人裸奔,在传播时也需要打马赛克吧?

——李强

没有底线和没穿底裤是一样的。

——牛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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