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男子以微友代办贷款诈骗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7-08-24 08:08 出处: 人气: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洪燕)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很多人每天都习惯通过微信朋友圈看信息。然而,一些骗子却利用微信发布虚假广告信息,在朋友圈中设下骗局。大埔县的李某就用手机微信在网上发布代办贷款广告,以帮助办理贷款需要收取账单费和手续费为由骗取钱财。近日,他被丰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去年10月至今年3月期间,李某使用手机微信(微信号:lichao998316,昵称:亚瑟,后昵称改为:金信咨询-阿超),将远程操作贷款的广告发到微信朋友圈中。许多人信以为真,通过微信找到他咨询贷款事宜,他提出贷款5万元和贷款10万元分别收取1800元和3500元的“账单费”,若贷款不成功,则退回“账单费。”骗取贷款人信任收取“账单费”后,他又让贷款人提供身份证、银行卡、QQ、淘宝账号,然后把对方的银行账号通过电脑合成一张虚假的“审核通过,放款中”的图片发给贷款人,欺骗贷款人审核通过放贷中,然后再进一步收取贷款人5000元(贷款5万)或1万元(贷款10万)的“手续费”。收到“手续费”后,李某便以各种理由搪塞受害人,拖延放贷时间,甚至不回微信、不接电话,许多被害人才恍然大悟被骗。通过这种方式,李某共骗得被害人张某超、钟某甲、宋某等30人的款项合计168200元。

  今年3月,李某在深圳被公安机关抓获。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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