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致拥堵罚款200元 沈阳公安已处罚20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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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9月19日电 2000年,沈阳全市汽车保有量为32万辆;2016年,这个数字飙升至185万辆。城市汽车数量激增的同时,也对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即日起至2016年年底,沈阳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深入推进“压事故、保畅通、打黑车、强管理”专项行动。
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造成拥堵 处200元罚款
为提高交通管控效率,沈阳公安交警部门一方面将落实信号优化,以最优信号配时,在高峰时段有效均衡交通流、缓解拥堵;另一方面,完善单行路网系统,打通“城市微循环”体系,缓解行车、停车问题。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清理公共区域“僵尸车”,并加大对擅自设置地锥、地锁等障碍物,影响停车泊位使用违法行为的 “清阻还位”工作整治力度。
此次专项行动中,一大重点是事故处置优化。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孟炜介绍,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及时快速拆除现场,极易引发道路通行不畅,降低通行效率。为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强化对交通事故中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的同时,严格依照《交通法》第70条第3款及事故处理责任认定第13条3款规定,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处以200元罚款。截至目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处罚20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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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走快车道将被严查 处30元罚款
此次专项行动中,针对“两驾”(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保持整治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按照“零容忍”的标准上限查处。此外,还将突出整治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对非机动车走快车道的一律罚款30元,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一律罚款50元,大力开展行人及非机动车基础秩序规范管理工作。
公交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公交车体量大、频次高的特点,使得公交车的违法行为会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转造成较大影响。
公安机关将加大针对公交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公交车“三乱”问题,采取现场处罚和抓拍事后处罚,以及转递公交主管部门等措施,提升整治威慑力,规范公交车行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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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十类黑车” 依法从严“零容忍”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十类黑车”,并坚持依法从严“零容忍”查处。
一方面,警方将通过民意通、公开电话、微信、微博等途径,广泛收集“黑车”线索,并对近年来电子警察抓拍的车辆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全部纳入电子警察查缉布控系统。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将强化源头堵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组织警力深入重点部位摸排黑车情况。深入客货运企业、出租企业、校车企业等单位进行检查,教育,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车辆,无合法手续车辆上路行驶。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组织警力在十类“黑车”经常出现的重点时段和地区设卡集中盘查。将两轮、三轮、公交、出租、校车、救护、殡葬、客、货运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作为管理重点,见违必纠、纠违必查。
针对黑车集中出现的地点,警方还将专项集中整治。针对火车站(特别是沈阳站东西出口、沈阳北站北出口)、客运站点、地铁站、商业区、学校、医院、殡仪馆、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城乡结合部、市际交界处、二手车市场、修配厂等重点部位,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切实提升路面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孟炜表示,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希望能够全面降低交通事故件、死、伤、损的四项指标,使得城市道路机动车通行效率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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