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青海首部社科地方性法规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施行
记者1日从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自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1日从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自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
《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青海省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推动社科普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制保障,《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
《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共分6章36条,其内容明确了社科普及的目标原则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内容与形式,强化了社会责任,加强了保障和激励措施,规定了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青海省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是贯彻依法治省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填补青海省社会科学立法空白,促进社科普及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青海省文化软实力,打造青海精神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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