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试点社会治安保险 参保人家中起火被盗都赔

2017-03-16 07:30 出处: 人气: 

  南国都市报3月10日讯(记者王燕珍 孙学新 通讯员 陈思国) 3月10日,海南省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在陵水召开。自2016年11月1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省将重点围绕农村社会治安保险和城镇社会治安保险两种类型,在儋州、琼海、临高、屯昌、陵水、保亭进行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今后,上述地区居民如投保了社会治安保险,家中遭受自然灾害、火灾、失窃等事故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增强抵御治安风险能力。

  据悉,社会治安保险是一项由政法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探索的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新机制,通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村民大会组织村(居)民自愿向保险公司购买社会治安保险,为群众生命财产提供社会公众保险保障,同时提取部分费用用于群防群治的一种创新的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模式。目前已在江西、湖南、山东等地快速发展,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社会治安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是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和盗窃引起的人身死亡、伤残,作为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险种,社会治安保险通过保险赔偿,使群众能够及时恢复生产、生活。

  我省此项试点工作,由省综治委(办)和海南保监局负责实施,选择中国人保财险海南分公司作为试点承保机构,依据“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公平自愿、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群众受益”的原则开展。试点的目标是,在年内探索具有海南特色、符合本地需求和负担能力的社会治安保险制度;至2018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各市县,涵盖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见义勇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上述6个试点市县将成立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市县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实施。并开展试点区域投保对象基本情况调查,掌握本辖区各类社会治安保险对象的数量和基本信息。同时,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将结合海南实际,针对城镇和农村不同情况,科学制定《海南城镇社会治安保险保障方案》和《海南农村社会治安保险保障方案》,使“保险方案”的投保险种、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等更加符合实际。

  方案要求试点各市县充分发动群众自愿投保,缴纳保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带头自费参保;试点市县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和支持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组(社区)采取集体部分补助或全额补助等方式,调动本村组(社区)群众参保的积极性;政府要帮助低保户、军烈属等特殊群体参保。

  记者了解到,目前试点市县也将根据工作要求进行多方的宣传,不管是自家的牛羊等各种财产,村民都可以自行选择险种内容和保险费用。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分享给小伙伴们:

中国新媒体Copyright © 2012-2019 http://www.xmtjuj.cn中国新媒体版权所有
邮箱:3084195672@qq.com QQ:3084195672

中国新媒体是大型新媒体新闻网站,中国新媒体以聚焦新媒体的新闻视点为目标,重点挖掘新闻源和新闻点即时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