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搭建司法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桥梁
上接第一版各试点单位均规定陪审员年参审案件的上限,逐步解决了部分陪审员驻庭陪审的痼疾。三,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明显扩大。各试点法院均将陪审率作为考核指标,积极扩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案件适用范围,有的法院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陪审率甚至达到100%。四,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改革后,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发问及在评议时提出意见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评议时法官均能给予人民陪审员充分的讨论空间、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在个别案件的评议中,法官在与人民陪审员存在认识分歧时也主动听取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突出问题得以解决。五,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效果显著提升。实践证明,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裁判的接受度较高,案件调撤率、发改率均较低。有些试点法院还尝试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仅充分推动了法官了解社情民意,而且架起了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亦促进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的履行。
改革试点的一年里,人民陪审员制度正逐渐步入正轨,在国家司法裁判事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有效反映民意、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机制。高层决策者从“为民司法”向“由民司法”的尝试,将极大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的民主正当性。而改革的成绩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深入改革,虽是司法改革的一小步,但终究可能成为未来法治中国建成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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