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法治社会建设研讨会在南京举办
法制网南京12月16日电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崔雨笛 卢胜文 由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市栖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共同主办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法治社会建设研讨会,今天在栖霞区委党校举行。近百名与会嘉宾和代表围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法治社会建设共同探讨理论和实务问题。
研讨会开幕式由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卢静局长主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南京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栖霞区委书记邢正军分别致辞。与会省市领导对栖霞区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司法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3+N”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框架,以多元化服务主体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给予高度肯定,并希望栖霞区司法局和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运用此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当中,与街道、社区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通过专业优势作用的发挥,使群众感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龚廷泰教授做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义、问题与建议”的报告。报告指出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工程,是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加快推进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报告还就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制度保障缺失、人才保障不足、资源配置不均、经费保障不力等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南京师范大学培养学院院长钱再见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南京市司法局陈宣东副局长,中山市律师协会吴冠华副主任,太仓市司法局顾潇军局长等分别作主题发言。参会代表们对本次研讨会议的主题、形式和内容的创新表示认可,分别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深入探讨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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