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与法治社会同行(人民论坛)
李长虹
继央视新闻频道、音乐频道、少儿频道开播之后,“社会与法”频道开播,这是加强法制宣传的又一切实之举,也是送给广大观众的一份新年礼物。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多年以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普法教育中,新闻媒体做出了很大贡献。许多群众说,我们学习法律知识,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
“法”在我们的生活中,生活离不开“法”,这是许多老百姓切身的感受。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种利益关系愈益复杂,各种社会活动愈益规范。企业经营需要法,维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法,劳动保护需要法,养老护幼需要法,民事纠纷需要法,交通出行需要法……人们不仅应知道哪些事不许做,也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是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的过程,也是全面提升公民法制素质的过程。
新闻媒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也具有特殊的优势。不要小看了对一个案例的剖析,对一项法律规定的解读,人们正是通过具体而形象的事例,增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法制宣传,不仅仅是“好看”,而且“有用”,不仅通俗易懂,而且服务群众。
“社会与法”频道提出“关注法治中国,共享和谐社会”,节目有新闻、有专题、有访谈、有现场直播、有电视剧等,力争主题鲜明,形式丰富,观众喜闻乐见。他们还倡导“法治公正、社会公正、媒体公正”的理念和“大家帮助大家”的公益精神,树立频道形象,增强频道魅力,满足观众需求。
观众对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的开播寄予热切希望。“当你看到、听到、亲身经历不公平的遭遇,请你不要愤世嫉俗,请你不要委曲求全,‘社会与法’在默默地关心着你,抚平你心灵的创伤,给你希望、信心和力量。”“与观众同心、与法律同行、与小康同步。”“社会与法,从生活中来,到百姓中去。”“社会你我他,法律到我家”。观众的希望也要求新闻工作者在法制宣传中,既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贯彻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体现新闻工作的社会责任,又要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节目办得生动活泼,雅俗共赏,让观众喜欢,为群众服务。
让我们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同行,与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同行,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同行。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29日 第四版)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