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完善立法机制体制 以良法促善治
2018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展示了五年来立法工作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推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促进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和谐、生态美丽。五年来,制定法律25件,修改法律12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6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加强国家安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重点领域立法,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善民生、推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立法体制。3年来,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市、州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595件。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助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且有助于确保地方改革于法有据,推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完善立法机制体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善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完善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制度,提高立法透明度,推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建立健全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法律案通过前评估等制度,不断探索立法规律,确保立法能够遵法理、合事理、通情理。
积极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主动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确保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五年来,共接受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778件、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527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逐步推进主动审查工作,对188件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逐一进行主动审查,对地方性法规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这使得备案审查制度的运作从内部协调扩展到向公众公开,有助于公众了解并参与备案审查,聚民意、集民智,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科学的宪法法律监督体系。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报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发挥好法治的经济发展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如期完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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