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社局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

2018-07-22 12:09 出处: 人气: 

  为认真贯彻落实本市《关于集中推进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承担宝山区“112X”三级网络格局中“X”(即若干个业务直管单位的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

  做到“三个到位”,完善社会组织信息系统。

  明确分工,做到责任到位。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党委牵头、组织人事科负责、业务科室部门协调的社会组织党建联合工作小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摸底排查、信息收集、筹备组建、培训指导等阶段性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具体要求,切实解决“谁来做”“怎么做”等问题。

  加强沟通,做到排查到位。根据区社会工作党委反馈的辖区内由我局主管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名单,局组织人事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逐一联系排摸,对34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运转情况、职工数、党员数以及是否建立党组织等情况进行核准、对接。做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负责人情况清,确保数据客观、真实。

  分类汇总,做到梳理到位。对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单独、联合等组建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统计,理清党员数量、上级党委情况等信息;对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是否有党员、党员数量、现挂靠的党组织情况分类统计,最终形成由我局主管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台账,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和区社会工作党委反馈,确保覆盖工作规范有序。

  抓好“三个着力”,推进联合党组织组建。

  广泛宣传动员,着力推进思想建党。在明确了由我局进行党建指导的具体民办非企培训机构后,局党委召开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座谈会,会上党委详细介绍了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的背景、总体要求及下一步建立局下属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的设想,广泛听取参会人员对开展好这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为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奠定基础。

  坚持关心指导,着力推进组织建设。局党委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采取说服和引导的方式,鼓励挂靠在外的党员把组织关系转到局党委名下,鼓励已建立联合党支部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根据行业归口统一归并进局党委。从而能根据行业归口要求,更好地将党的工作融入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中,更好地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良性发展。

  加强党建引领,着力建设联合支部。局党委以区域联建、行业共建、龙头带建为主要思想,建立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组织召开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大会,按照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通过党员推荐、自荐,指定联合支部党建工作负责人。通过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式对新组建的联合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党组织的活动顺利开展,作用得到发挥。

  强化“三个建设”,深化“两个覆盖”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支部联建单位名册和党费收缴制度,加强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支队伍建设,不断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党建的骨干力量,积极推进“三培养”工作,即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党组织书记,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强化阵地建设。建立联合支部微信群,由下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党建工作,引导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生活活动场所,鼓励积极开展资源共享、交流学习等形式丰富的活动,强化党建阵地合理、规范、共享、统一利用,形成“党带群”“强带弱”的良好氛围。

  强化伙伴建设。积极鼓励社会组织联合支部与局党委下属其他党组织结对开展党建工作,以“优势互补、共驻共建”为原则,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强化党建“红色引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实行“三满意”工作方式,即组织满意、职工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以点带面提升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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