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最高法: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民晚报·新民网】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表示,为更好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服务和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保障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最高人民法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审判工作需要,针对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本《意见》。
江必新介绍,《意见》主要作出5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强调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通过有效法律手段把生产生活规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推动实现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全面优化。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综合衡量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发展经济的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理念,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保护需要,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通过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二是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审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噪声与振动污染等相关案件,加大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纠纷案件审理力度,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司法后盾,加大长江、黄河、鄱阳湖、洞庭湖、太湖等重点水域的水污染纠纷案件审理力度,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蓝天、碧水、净土、宁静良好生态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要依法保护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依法审理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海洋资源等案件。要全面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依法审理农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等各类案件,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助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要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依法审理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案件,维护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推动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要从严保障生态安全战略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依法审理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案件,注重生态保护修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积极谋划环境资源审判在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中的时代定位,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审理节能节水、绿色技术、绿色金融相关案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构建绿色产业结构。通过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节能服务相关案件,促进生产领域资源物耗减量化及清洁生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通过审理涉及共享经济、绿色建筑、新能源、新业态等领域环境资源及其他案件,推动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审理相关案件督促上市公司、发债企业、重点排污企业等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将环境保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经营决策机制,推动绿色公平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四是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服务大局高效作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依法审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纠纷案件,妥善审理涉及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案件,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股权转让、承包、合作、出租、抵押等案件,促进自然资源有序利用和流转。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依法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提升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障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依法审理省级、市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完善审理规则。突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大长江经济带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试点、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规划执行等重点区域领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五是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意见》强调,要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制,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继续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持续推进环境资源管辖制度改革,探索将跨省级行政区划等重大环境资源案件纳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范围,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要推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专门审判机构或者专业审判团队审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合力,探索“二合一”或者“三合一”工作模式,保进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和修复。要完善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推动完善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和引导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定期举办环境司法国际论坛,加强环境资源法律比较研究和司法案例信息共享,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要建设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及反腐倡廉教育,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培训和业务交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新民晚报记者 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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