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山东聊城确定9件地方立法计划项目 促社会进步
众所周知,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四权”,即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任免权)。2015年授予聊城地方立法权后,聊城人大的“四权”均已具备。“立良法以行善治”,而立法对聊城来说,是全新的事物。2016年是聊城地方立法的开局之年,日前,市委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确定了9件立法项目,标志着聊城全面启动地方立法以来,立法取得了新进展。( 记者 陈金路)
成立机构 适时启动立法
为让新承接的地方立法权更好地运转,2015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增加行政编制4人,配备了3名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2月,在市人代会上选举成立了法制委员会。为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为了尽快提升立法机构的立法能力,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成员到省人大进行学习座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聊城市地方立法进行了答疑解惑。1月11日-13日,市人大、市政府共计18人到济南、烟台、潍坊、淄博4个市学习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立法要求、立法经验等,从而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职责定位。
据透露,为加快聊城市地方立法进程,3月17日,由42个市直有关单位参加的聊城市地方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标志着聊城地方立法工作全面启动,并对今年9件立法项目进行了具体部署。
记者掌握的信息是,目前,聊城市地方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地方立法服务基地管理办法及立法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等已经制定,其他立法制度也在酝酿起草中。
精挑细选 制定立法计划
去年7月24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山东14个设区市分两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山东省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莱芜、临沂、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自12月1日起,枣庄、日照、德州、聊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加上济南、青岛、淄博3市原来已经享有地方立法权。至此,全省17市均可行使地方立法权。
为顺利承接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8月至9月,向各县(市、区)人大、市直机关单位等发出函件,向社会各界发出公告,征求到地方立法项目建议30件。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聊城市于2015年12月1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再次征集并初步确定了7件地方立法备选项目,经征求各层级意见后,经省人大法工委审核,最终确定了9件项目并形成聊城市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草案。“这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选好、选准、选精’的原则,审慎确定的地方立法项目。”
2月4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服务基地揭牌暨立法咨询专家聘任仪式在聊城大学举行。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与聊城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为立法服务基地揭牌,聘请了张法水等28名专家学者为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向社会发公告征求意见,成立地方立法服务基地和立法咨询专家库,通过借力外脑、开门立法,聊城地方立法从起点就驶入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轨道。”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这位负责人说。
九件项目 件件顺应期盼
国家和省里一些重要的上位法线条比较粗,规定得不会太细,而地方又有其特殊性,所以,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制定地方立法时会根据本地社会需求、人民期盼和社会关注度,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立法调研,按照“急需先立”的原则依次进行立法。
国家有立法法,山东省有立法条例,这些法律法规都是立法时必要遵循的规则。而聊城被授予地方立法权后,出台地方性法规也需要一部法规进行规范。因此,当前最要紧的是出台《聊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这是今年聊城地方立法的一个重点,也将是聊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聊城是著名的江北水城,水是聊城之魂,爱护一方碧水人人有责,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破坏,加上每年都要进行海河迎检。正是基于这种需求,今年立法的第二件计划是《聊城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它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惩戒措施等诸多方面,目的是加强水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促进生态和谐。
同时,《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是今年第三件立法计划。尽管聊城道路交通方面近几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黑车无证运营、三轮车私拉营运、无牌车乱闯红灯等现象仍屡禁不止,迫切需要用法规条例进一步规范。
目前,《聊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一审,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聊城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法规草稿正在起草中,不久会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每一步法规都要向社会征求意见至少一个月。
另外,其他6件为调研预备项目,分别是《聊城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东昌湖风景区管理条例》《聊城市城乡规划条例》《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聊城市旅游景区管理条例》。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单位今年将有序开展立法前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准备。
出台法规 促进社会进步
“哪一部条件成熟,就先出台哪一部。第一部地方法规出台最早也需到年底。因为地方性法规,一般要经过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表决通过。最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出台一部法规,需要慎之又慎。不同于文件和讲话稿的是,它有规范的法言法语,无论格式和内容都非常严格。‘法无授权不可为’,一部法规颁布出来,执法部门会长期把它当做法律依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说。
出台一部地方法规,要遵循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意见,可谓环环相扣,程序严格。因为它不但规范单位、执法部门,而且对每个人都有影响,最终是规范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进步。在业内看来,正因为立法是严谨严肃的,这就决定了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都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 “尽心尽力立良法,立体现聊城地方特色的法规,争取不辜负聊城人民的期望。”该负责人说。
4月5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景颜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41次会议上指出,地方立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力保障,对于加快依法治市步伐,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市在新起点上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聊城大量的地方事务要拿到立法中去,一切都有法律依据。比如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等,很多方面都需要立法。(聊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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