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闯祸难受法律约束?并不是!

2016-08-08 16:12 出处: 人气: 

  小李是个谨慎的人,出行一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最近他却遇到一件糟心事:

  小李就职的公司位于繁华地带的某写字楼内,离公交车站很近,走路两三分钟就能到,下班时,小李要通过一个人行横道,抵达对面的公交车站。

  上周五的晚上,加班到很晚的小李正在人行横道里走着,忽然,一辆快速驶来的电动自行车冲着他就撞了上来,由于躲闪不及,小李应声倒地,头部磕到了地上,手中装有笔记本电脑的提包也飞了出去。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赶快停车,将小李送到了附近的医院。

  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如果遇到类似小李的遭遇,应该怎么办呢?律师这样说↓↓↓

  首先,明确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认定共有四个要件,且缺一不可:

  1、车辆;

  2、在道路上;

  3、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4、该行为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

  然后,明确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一些电动车在道路上肆意变道、横冲直撞、不将交通规则放在眼里,都是抱着“电动自行车不是机动车”这样的错误认识。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根据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超过上述车速、重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均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适用关于机动车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7—1999) 技术要求5.1.1】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能够达到车速≤20km/h,整车(质量)重量≤40kg标准的,少之又少。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介绍,市面上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该标准。

  如果发生事故,侵权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没有机动车上路的“四件宝”:驾驶证、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那么发生事故时,电动自行车一般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视具体案情而不同)。

  

  所以,本文开头小李遭遇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由于绿灯亮起时,小李按照交通规则穿过人行横道,肇事电动自行车也没有机动车上路“四件宝”,因此电动自行车全责。(如果当时小李没有遵守交规,被电动自行车撞了,小李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另外,电动自行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快速驶来”,造成了小李受伤、财产方面也有损失,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者要承担这部分责任,进行赔偿。

  “央视社会与法”提醒大家:遇到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大家不要继续忍气吞声,维权并不麻烦↓↓↓

  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由其出具事故认定书。

  如果事实清楚、责任分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由交警部门调解解决。

  

  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的医疗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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