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还得法棒重,捕蝇需要法网密

2016-04-20 19:01 出处:网络整理 人气: 

  作者:郭敬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对贪腐官员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将无条件执行,不受服刑表现的影响,不得减刑、假释(4月18日新华社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惩治腐败放在了突出位置,不断有高官、小吏相继落马,显示了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群众齐声为反腐凝心聚力、大声喝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其他的声音。比如,有人认为其中一些被惩治的人曾经立过“汗马功劳”,将功补过放其一马让其“平安着陆”算了;有人认为惩治贪腐犯差不多就行了,总不能让人家把“牢底坐穿”吧……

  事实上,反腐虽然不直接涉及公民个人利益,但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兴衰,大力反腐是中央正本清源、凝聚人心的一大举措。也正因此,这次两高的解释可谓“严”字当头,罚金刑的判罚标准远重于其他犯罪,让犯罪分子“吃了的吐出来,拿了的还回来”;对受贿、行贿实行“混合双打”,打“苍蝇”的同时也要打碎“有缝的蛋”;对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无不彰显对贪污腐败的“零容忍”。

  一些“身经百战”“久经考验”的官员最终倒在金钱、美色之上,确实让人为之唏嘘。他们中有的也曾经是“为政清廉”“勤政为民”的典范,有的甚至还是时代的骄子,之所以走上了贪腐道路,除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之外,还有就是侥幸心理。正是因为法律对于贪腐犯罪的规定还有模糊之处以及失之于宽,让他们或错误地认为自己不构成贪腐,或侥幸地认为自己可以漏网,或认为即使被绳之以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行贿”与“受贿”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一拍即合”的苟且,而是一场道魔相争的心计博弈。扬州八怪之首的郑板桥,画画非常了得,有商人慕名求画而不得,打听到郑板桥爱吃狗肉,就在郑板桥常行的路上炖一窝热气腾腾的狗肉,郑板桥闻香而至吃了人家的狗肉,吃罢后商人恳请作画,吃人嘴短的郑板桥无奈作画相赠,后得知是误中了“狗肉计”,把肠子都悔青了。那些行贿者,无不工于乔装,糖衣裹炮弹,物质贿赂太明显,就来“精神贿赂”。受贿官员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官场生态中,很容易犯“麻痹症”,错误地认为精神贿赂无关金钱,不构成贿赂,甚至与行贿者因“雅好”相投互成“知音”。还有的认为自己正常履职,只是顺便给人家“办点事”,事后收点感谢礼只是人情往来。事实上,哪有没有代价的诱饵?两高解释说得很清楚,“精神贿赂”视为物质利益,正常履职后收受“感谢费”也是受贿。

  人身依附是腐败中的常见现象,下级给上级行贿更是官场的毒瘤,每每有官员落马,就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地揪出一串来。比如周永康落马后大家看到了“石油帮”,令计划落马后“山西帮”浮出水面……人们之所以对官场“圈子”深恶痛绝,就是因为这种圈子利益勾兑、权钱交易、公权私用,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这些圈子里的人有些也非亲非故,能挤进“圈内”也是“感情投资”的结果。中央巡视组在四川巡视时就发现,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拉关系、搞小圈子。

  对于上下级之间的“感情投资”,两高解释认定属于“为他人谋利益”,构成行贿、受贿,有利于拆解这种不正当的上下级关系,改变“当官要跟对人”的政治生态,打破任人唯亲的“利益同盟”,从根本上遏制感情投资、人身依附之下的群体腐败,让附着在权力之上的种种魔力逐渐消散,从而形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良性政治生态。

  两高解释为落实“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反腐要求,把刑事处罚与党纪政纪处分有序衔接;不再仅看“数额”,而是结合“情节”,进一步拉开了不同的量刑档次;区别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确保两类职务犯罪处罚上的平衡。

  密织法网,不仅可以疏而不漏地“打虎捕蝇”,也是为了让贪腐的“警戒线”更加明晰,时刻提醒广大官员:到此止步!(郭敬波)

原标题:打虎还得法棒重,捕蝇需要法网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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