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诈骗村成扶贫推进村戕害社会公平公正
原标题:诈骗村成扶贫推进村戕害社会公平公正
河南上蔡县崇礼乡孙庄村成为假冒军人进行电信诈骗重灾区。靠这门“生意”,该村多个家庭发财致富,“有钱”成为周边对这个村的整体观感。但令人称奇的是,崇礼乡把今年唯一的扶贫推进村的指标给了该村,对这个“比周边都有钱”的村进行扶贫帮扶。(9月26日《新京报》)
不过,说奇实际上也不奇,将扶贫指标给“比周边都有钱”的电信诈骗重灾区,当地政府的目的很明确,不外乎通过这样的安抚举措,通过金钱和利益的“甜头”换取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暂时收手,维系短暂的和谐局面。
这样的策略有没有用,这样的“甜头”能否换来诈骗者们收手?显然不可能。对电信诈骗的首要分子来说,驱使他们违法犯罪的,早已不是贫穷,而是暴利;纵容他们犯罪的,不是贫困下难以为继的生计,而是犯罪成本与收益极不匹配的执法生态。些微的“甜头”并不能填平他们的欲壑,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违法犯罪的土壤。
而相比之下,更重要的问题在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收手不能依赖“甜头”来换取,基层的法治局面不可能依靠安抚策略来创建,国家的扶贫资源更不能成为安抚、收买犯罪分子的工具。
这种做法实际上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误区之上,即违法犯罪行为是由贫穷催生的,解决了贫穷问题,就能解决违法犯罪问题。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有其道理,但像孙庄村这样的电信诈骗重灾区,靠诈骗行为而富甲于当地,违法犯罪之猖獗就不能仅仅或主要以贫穷来解释,而是应该思考地方治理的问题,执法、司法的问题,以及犯罪成本与收益不匹配的问题,简言之,法治不彰的问题。
本质上,当地政府的这一举措乃是近年来备受争议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治理思路的延续。当地政府主要将泛滥的电信诈骗犯罪行为视为一种麻烦,将犯罪嫌疑人视为麻烦的制造者,为解决这一麻烦,安抚这一群麻烦的制造者,而不惜将本应用来扶贫的资源投向这些社会的“蛀虫”。这就意味着,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不用付出相应的代价,反而会得到政府的安抚性资源支持。其示范性效应是严重而恶劣的。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当地政府之所以如此,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电信诈骗重灾区的恶名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形象,并严重影响了地方官员的仕途;另一方面,乡一级的政府实际上没有多少执法的权力,而县一级的政府虽然有执法权力,但执法能力显然无法应对这种技术新、范围广的犯罪行为,只有通过引导、安抚的手段,试图徐徐缓解。一方面是责任的强化,一方面是缺少执法权力,地方政府只有利用现有的资源与权力,扶贫指标恰恰是其可以动用的有限的资源,所以饥不择食,出此下策。
法治的问题就应该通过法治的手段来解决,这是再清楚不过的。对于违法犯罪分子,将其绳之以法,才是对这个社会而言最公平的方式。相反,将本应投向贫穷者的扶贫资源投向违法乱纪者,使他们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受益,不仅将进一步恶化执法生态、纵容违法行为,而且是对公共资源的滥用,是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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