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呼格案27人被追责 呼格家属称:难以接受
(原标题:呼格案27人被追责多为党内警告 呼格家属称:难以接受)
央广网呼和浩特2月1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自从2014年12月15号,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至今,已经过去一年多。昨天深夜,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当初参与办理此案的公安、检察院、法院的27名责任人,分别被追究相应的责任。但呼格的家人,对这一追责结果,却有不同的看法。
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呼格吉勒图的哥哥昭力格图说,一大早,父母就准备包饺子吃,但一听到这个消息,心情一下子又回到以前。
昨天深夜,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消息,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追责。这27人中,涉及公安机关办案民警12人,检察机关7人,审判机关8人。除了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之外,其余26人,大多受到的是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以及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等处分。
呼格的母亲尚爱云说,他们也是与社会公众一起,从网上知道的这份追责名单。
尚爱云告诉记者,任何人都没有跟他们说过。早先检察院的一个处长说,这个事情处理时,会第一时间告诉他们,但到现在为止没有人跟他们说,他们也只能从网上看到。“心情平静不下来,我真是万万没想到他们会给出这么一个结果。”
呼格的哥哥昭力格图说,对于这种追责结果,家属确实很难接受。
昭力格图说,27个人全是行政记过。当年,对呼格刑讯逼供的、给案子做手脚的,都没有明确说法。责任应该是分明的,比如公安当初对呼格逼供,这个应该负主要责任;检察院是把关的,最主要口子怎么能草率地这样过去;内蒙高院的二审审判长连卷宗都没看,让书记员代签,这属不属于违法?
处理决定上的表述,让呼格的家人觉得,呼格吉勒图的死,并没有引起一些人的应有的警醒。“我们不是不明白、不讲道理的人。我也不想把这些人怎么样,但你们得对法律有个公正明确的交待,对社会有个交待。你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以后办案的人员提个警示,错了,错在哪儿,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等等,要让人知道得明明白白。
呼格的家人说,他们并不是认为办案的27个人都要负刑事责任。但哪个环节出错了,要一清二楚,不能一笔带过。都是行政处分,这种结果无法交待。
更何况,当年因为处理呼格案,多位办案人员获得嘉奖,而所获这些嘉奖有没有被撤销,公布的处理决定中,只字未提。“当年立了功的人咋办?你公布于天下,当年多少人因为这事儿立了功,到现在啥事儿也没有。记个过就完事了?”
去年11月12号,呼格的骨灰被迁葬到距市区30公里的一处陵园里。当时,法学家江平为呼格写下了这样的墓志铭:呼格吉勒图18岁时,蒙冤而死。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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